碳中和是未來十年深刻影響各經濟體競爭力的重要驅動因素,將衍生出數百萬億港元的投資需求。由於各國和地區的資源稟賦、發展戰略不同,這數百萬億的需求在國際上的分佈將極不平衡,從而在碳中和進程中創造出一批贏家和一批輸家。一個經濟體如果能抓住機遇,培育出一批可以提供綠色技術與服務的獨角獸企業,就有機會獲得全球大量訂單,成為碳中和贏家;相反,如果無法培育出本地綠色技術與服務企業,只能依賴購買國外技術和服務來實現本地碳中和,這一過程就可能成為其「成本」和「負擔」,從而在全球競爭中處於不利位置。
如果香港不能識別這一趨勢,及時改革目前不合時宜的招投標政策和環境、科技與產業政策,並積極引進和培育一批綠色技術與服務提供商,就可能坐失中長期發展的一大機遇。
一、香港在碳中和進程中面臨的機遇
未來五年內,全球尤其是亞洲市場對綠色低碳科技的研發、設備生產、工程承包、數據服務、綠色認證、AI解決方案、諮詢服務、融資服務等需求將呈爆發式增長。香港應以積極進取的態度和時不我待的緊迫感,識別與改革不合理的政策與規程,及時有效地引進和培育一批碳中和技术與服務企業,以把握住這數十年一遇的機會。
對許多內地和國際綠色科技與服務企業而言,它們都有在香港設立企業(如子公司、合資企業、合作企業)的意願;香港本地也有一些綠色科技與服務領域的初創企業希望獲得發展。從我們接觸的上百家綠色科技與服務公司的情況來看,缺乏資金或場地並非這些企業落戶香港的主要瓶頸,最大瓶頸其實是這些企業如何獲得第一個訂單。因此,只要香港主動利用政府資源來構建應用場景、創造相關需求,為綠色科技與服務企業提供第一個訂單,就可以孵化、培育一批綠色科技企業,並吸引這些企業至少將部分業務(如管理、研發、市場開拓、財務等)落地香港。這個方式尤其可用於支持中國內地較為成熟的綠色科技企業落戶香港並出海,以及國外綠色科技企業落地香港然後開拓中國內地市場。
筆者估算,在2024—2050年的27年內,香港累計的綠色低碳投資需求將達到5萬億港元。例如,香港的機場、公路交通、港口航運、五萬棟樓宇都需要實現近零排放,在碳中和過程中將產生巨大採購技術與服務的需求。尤其是北部都會區的宏大發展規劃,將帶來對綠色低碳技術和設施的巨大投資需求。此外,碳中和本身就是港府政府規劃的一個系統工程,其中可釋放許多政府可以主導的需求,包括公共樓宇、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港口和機場基礎設施的節能低碳改造等。在這些領域,政府完全可以將培育在本地落戶的綠色技術與服務企業作為採購政策中的重要考慮因素。
同時,最近筆者在主持發起綠色加速器(Green Accelerator)的過程中感覺到,全球南方可持續項目面臨的核心障礙不只是資金總量不足,更是「可融資性缺口」:許多項目由於缺乏合適的、低成本的綠色技術,導致大量項目在可行性階段流失,最終只有約10%的項目能夠達到金融閉合。一旦香港若把綠色科技產業的場景創建起來,並孵化和加速一批在香港本地展業的綠色科技公司,它們將在「一帶一路」國家獲得巨大的複製場景的能力。
二、香港培育綠色科技產業的政策選項
筆者建議,香港應採取培育綠色科技與服務產業的如下舉措:
(一)建立有協調能力的跨部門工作組,編制香港發展綠色科技的工作計劃,建立KPI與落實機制
該工作組可設在特首辦之下,或在綠色科技與金融委員會之下,由相關部門副局長(覆蓋科技、環境、金融、住房、交通、航空、基建等)和業界主要代表參加。工作組提出的發展綠色科技計劃必須包括具體措施,以及落實措施的時間表、部門責任分工表及考核機制,定期向特首提交進展報告,以保證得到落實。沒有時間表、路線圖與考核機制的工作計劃,是無用的計劃。
(二)工作計劃應包括應在香港落地的綠色科技活動清單和政府推動構建的具體應用場景
工作計劃的一個主要內容,是明確未來5—10年內在香港培育綠色科技相關研發、製造和服務能力的具體領域,也可稱為活動清單。典型例子包括多種儲能技術、移動充電樁、下一代光伏材料(如鈣鈦礦)、制氫、儲氫、加氫服務、AI節能技術、室內碳捕捉技術、建築節能塗料、可持續航油的研發與混合加註技術、可持續航運燃料的研發、高效可降解材料、碳數據與集成、碳足跡、綠色科技評估、合同能源管理等。再如,香港可重點研究如何借助傳統航運中心優勢,建立亞太地區綠色能源儲運、加註及交易中心。由於歷史原因,目前亞洲的化石能源交易中心被新加坡捷足先登,如果香港政府可以迅速啟動相關工作,有機會搶佔亞洲綠色能源交易中心的地位。
工作計劃的另一項核心內容,是由多個政府與業界聯合小組構建碳中和技術的十大應用場景。這些場景的展示方式可以包括:港府明確宣佈五年內建設充電樁、氫能電池、氫能儲罐及加氫站的計劃;五年內對數百萬平方米的政府樓宇進行低碳節能改造的規劃;五年內對機場、碼頭、船運行業進行綠色能源轉化及節能改造的規劃;建設零碳園區的規劃;對各類可回收物品進行循環利用規劃等。這些規劃不能停留在宣佈一個減碳時間點,其核心應該是明確識別在哪個階段需要使用哪些技術,對這些技術的採購需求是否可以用來培育和孵化在香港落地的綠色科技與服務企業,以及創造這些場景需要哪些配套與協調機制。
(三)修訂港府在上述領域的招投標政策,將所構建的應用場景切實轉化為培育和孵化在香港落地綠色科技與服務企業的主要動力
全面修訂設計建築、交通、航空、航運、循環經濟等領域的招投標政策,廢除不利於本地綠色科技發展和吸引外地科技與服務企業落戶香港的規則。具體來說,對承諾落戶香港的綠色科技與服務企業,應該在投標港府項目時與成熟的國際大企業相比不會受到歧視,反而應該獲得加分。這樣可以在符合國際規則和本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採購政策形成對綠色科技企業的有效需求牽引。
(四)港府應支持民間非盈利機構建立綠色科技服務平台,包括與國際組織的合作機制
除了用開放場景和訂單來吸引全球綠色科技與服務企業之外,香港還應建立專門支持綠色科技企業的非盈利服務平台、孵化與加速機構,為其對接本地應用場景、開拓海外市場、獲得優惠融資與政策資源。具體來說,建議與國際組織合作,在香港設立國際化的綠色科技信息與服務平台,將全球綠色科技資源整合在香港為主場的數據平台,在香港頻繁開展圍繞綠色科技主題的國際研討、推廣、路演活動,將香港打造成為綠色科技的信息、研究和資源對接中心,協助香港吸引國內外綠色科技企業,並推動中國和香港本地綠色科技企業出海展業。
三、結語
以上措施如果得到及時有效的落地,將實質性地將香港提升為碳中和與綠色科技領域的國際中心,並為中國綠色科技企業出海提供「超級聯絡人」服務。對香港本地經濟發展而言,這些舉措可以使香港每年將數百億的採購需求留在本地,以此資金支持和孵化本地企業發展,未來可以培育出一批綠色科技獨角獸企業和數以千計的中小型創新企業,為香港創造可觀的就業與稅收。更為重要的是,綠色科技可以成為香港科創產業的重要板塊,加速香港實現創新科技發展藍圖,推動香港降低對地產等傳統產業的依賴,實現多元化、可持續發展。
馬駿
香港特首政策組專家組成員
香港綠色金融協會主席
綠色發展研究院院長
2024年8月初稿
2026年1月更新